一、政策介绍
1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)规定:2023年度终了后,居民个人需要汇总 2023 年 1 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取得的综合所得(包含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)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,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”:
(一)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;
(二)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;
(三)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;
(四)纳税人申请退税。
汇算清缴,简言之,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“查遗补漏、汇总收支、按年算账、多退少补”。
年度汇算期:2024年3月1日-6月30日。3月1日-3月20日之间办理需要提前预约,无需集中在年度汇算开始期间集中申报办理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规定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3、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2年第40号公告,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取得了2023年度-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二、申报操作指南
Step1 您可以通过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:
入口一:首页【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-【开始申报】进入;
入口二:首页【常用业务】-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进入;
入口三:办&查【办税】-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进入。
Step2 选择申报年度【2023年度】,【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】后,您会看到标准申报须知事项,里面有许多您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了解的内容,请您仔细阅读。认真阅读完须知后,您可以点击【我已阅读并知晓】进入下一页面。
Step3
您可以看到确认个人基本信息,并选择本次申报的汇缴地。
首先,请务必认真核对您的个人信息,确保填写准确。
其次,请认真选择您的汇缴地。
(1)如果您有任职受雇单位,您可以选择在任职受雇单位处办理年度汇算。
(2)如果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,您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办理年度汇算。
如果您对上述信息确认无误,您可以点击【下一步】,在标准申报页面选择【准予扣除的捐赠额】-【新增】。
Step4
举例:向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捐赠,填写信息如下: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5310000050000784XY
受赠单位名称: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
票据号码:票据右上角
捐赠金额:根据票据上的金额填写
扣除比例:100%
Step5 完成记录的增加后,您需要手工进行分配扣除,页面上会显示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,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该数的范围内进行分配。确认无误后,按系统提示继续提交申报即可。
年度汇算清缴常见问题:
1.是否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?
2、如何调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?
可以在标准申报页面点击【工资薪金】-【奖金计税方式选择】进行调整。
注意:如果有红框内提示,可在两种方式比较后,选择交税最少、退税多的计税方式。
3、在哪里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?
可以在申报开始之前通过【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】页面进行修改,如果需要新增和修改本年度专项扣除信息,建议大家在每年12月-次年1月初修改。流程如下:
原标题:《2023年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操作指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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